你对某人的感情可以强烈到什么地步?
如果现实生活对你不依不饶,所以你就放弃掉你在乎的人?
其实,每个人的观念都自成一体,总有和你更相近的人,也有和你的伙伴更相近的人。所以这是可延续性。然后关于观念框架,加上我自己,是1:我自己2:她甲3:他甲4:她乙5:另,这份框架是我尽可能去精简同时没办法再减的结果,后文中用1、2、3、4、5来代指。人,从此就不死了。因为总有和你逝去亲人更相近的个体(即我的这套模型对别类情况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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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与简历:
我没想到我会以这种方式把相关的内容放到这儿,也许我在我的过去曾试图囊括尽可能多的内容吧
如同我在上文里面提及到的,1、2、3、4、5,我曾对2义工过不少内容,曾接触过3,对4也义工过不少,5是其余全体,编程随想被我归入1即我自己。
可惜这儿的1、2、3、4全体,似乎对接不上啥市场需求,所以包括我自己,仍然得学着自力更生(即自然状态)。其中3更乐于清闲,2曾十分想要强买强卖(其诉求偏向于侵犯我的消极自由),4也以强买强卖为目的(其诉求偏向于物质利益)
所以我想,包括我在内,1、2、3、4及其囊括人群就暂时算是我的团队了,对外(5)议价。
自认不如:
按照市场需求,我在前文里面指出了1、2、3、4在5的面前都相当被动,所以我还不得不将其对应以下范围(点我)
我在我的过往似乎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支配情况近乎取决于供需关系,所以日本国似乎是仅次的例外(基于你的智商和勇气,我不认为你有反向偷渡的倾向),除此之外其余地区之间基本上没啥偷渡倾向。那么,我曾经谈判的对象或者说代表也不过就是我在一定程度上试图接触西方文明罢了(源于我首先自认不如)。而对我而言,我假设土生土长,也没任何想从某处前往另一处的非去不可的倾向(在西方文明和日本国之间)
话说回来,包括宗教信仰,也来源于供需关系罢了(也有人试图强买强卖)。这时,2、3、4也不过是我附近同我一样的失败者罢了(语言和文明上的失败,因为,基于你的智商和勇气,我不认为你有反向偷渡的倾向)
那么,什么是5?它来源于供求关系。别把因果混淆了——刚刚那幅图里面和供需关系对应不上的部分以供需关系为准。
基督教教义与婚姻移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核心问题仍然是供需关系。(在包括强买强卖的情况下),任何人想对比如我传教的话,是对方提出的要求。我只是尽可能地给出了在现实生活中也许可行的方案罢了。
任何意识形态可以在这套模型下继续开展,
如果能够从移民这个层面侵蚀人口结构甚至意识形态的话,那么这套方法就不只仅能在我所生活的区域被采用了。
如果分子为平均寿命,分母为平均生育年龄,那么现目前大部分社会的值为3
回复删除若为4,则20的80?或15的60,前者不能够在80岁之前死去,后者需在最后平均值15岁期限间完成任务
那么,若为3,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你的祖辈、前辈、长辈,同辈,以及子代、后辈、后代,都不一定在你离世后离世。
我对自由意志的认同大于决定论,所以我在上文里列举的1、2、3、4、5更偏向于“同辈”